案例展示 | 植艳萍:赖某被某集团公司、项目老板钟某拖欠工程质保金案件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件名称:
赖某被某集团公司、项目老板钟某拖欠工程质保金案件
赖某被某集团公司、项目老板钟某拖欠工程质保金案件
标的额:
60万余元
60万余元
案件背景简述:
委托人为赖某。委托人在2007年从挂靠了总包单位某集团公司的项目老板钟某承接了佛山某小区的工程项目,做的是大劳务。双方签订了结算协议。质保期届满后,委托人向钟某要求退回质保金被拒。委托人只保留了结算协议,其他证据没有保留。在起诉后,委托人告知结算协议上的签字人员并非项目老板钟某签订的(是其员工代签的)。
委托人核心诉求:
1、确定项目老板的还款责任;
2、被挂靠单位一并承担还款责任;
3、确保回款。
委托人为赖某。委托人在2007年从挂靠了总包单位某集团公司的项目老板钟某承接了佛山某小区的工程项目,做的是大劳务。双方签订了结算协议。质保期届满后,委托人向钟某要求退回质保金被拒。委托人只保留了结算协议,其他证据没有保留。在起诉后,委托人告知结算协议上的签字人员并非项目老板钟某签订的(是其员工代签的)。
委托人核心诉求:
1、确定项目老板的还款责任;
2、被挂靠单位一并承担还款责任;
3、确保回款。
案件办理亮点:
1、由于2007年付款条件的特殊性,项目老板当年基本上是现金付款,没有直接证据可关联项目老板。
2、在第一次庭审时,项目老板钟某否认结算协议上的签字,不愿意承担责任。庭后,通过证据收集和举证,将项目老板与被挂靠单位、施工项目全部关联在一起。
3、项目老板最终与委托人达成和解,委托人全额取回工程款。
1、由于2007年付款条件的特殊性,项目老板当年基本上是现金付款,没有直接证据可关联项目老板。
2、在第一次庭审时,项目老板钟某否认结算协议上的签字,不愿意承担责任。庭后,通过证据收集和举证,将项目老板与被挂靠单位、施工项目全部关联在一起。
3、项目老板最终与委托人达成和解,委托人全额取回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