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 | 植艳萍:中某总包公司诉某开发商支付工程款案件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名称:
中某总包公司诉某开发商支付工程款案件
中某总包公司诉某开发商支付工程款案件
标的额:
3000万余元
3000万余元
案件背景简述:
委托人为中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承接了某开发商的商住房承建项目,开发商有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等付款,委托人收到承兑汇票以后也转让了票据权利用于对外付款,其中将近一千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承兑,导致委托人被持票权利人起诉。工程结算完成后,开发商也未能将剩余工程款一并支付完毕。可供查封和执行的财产也被开发商的其他债权人一起争夺,且该小区项目因涉及部分商品房交回给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局,导致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主张存在争议。
委托人核心诉求:
1、将包括承兑汇票的款项以及被拖欠的结算款尾款一并解决;
2、拍卖开发商的资产;
3、争取优先受偿权的房产范围;
4、保障回款安全。
委托人为中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承接了某开发商的商住房承建项目,开发商有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等付款,委托人收到承兑汇票以后也转让了票据权利用于对外付款,其中将近一千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承兑,导致委托人被持票权利人起诉。工程结算完成后,开发商也未能将剩余工程款一并支付完毕。可供查封和执行的财产也被开发商的其他债权人一起争夺,且该小区项目因涉及部分商品房交回给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局,导致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主张存在争议。
委托人核心诉求:
1、将包括承兑汇票的款项以及被拖欠的结算款尾款一并解决;
2、拍卖开发商的资产;
3、争取优先受偿权的房产范围;
4、保障回款安全。
案件办理亮点:
1、先行启动诉前财产保全,先后五次查封,确保委托人在案件胜诉后可供执行财产足以受偿。
2、指导客户组织证据,使得商业承兑汇票部分对应的债权也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案件中一并解决,并同时主张优先受偿权,减少了两次诉讼的成本以及优先受偿权的丧失。
3、成功将已移交给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该部分房产也纳入到可主张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
4、在案件进入执行后,促成案件和解,并为执行和解过程涉及到的风险进行把控。
1、先行启动诉前财产保全,先后五次查封,确保委托人在案件胜诉后可供执行财产足以受偿。
2、指导客户组织证据,使得商业承兑汇票部分对应的债权也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案件中一并解决,并同时主张优先受偿权,减少了两次诉讼的成本以及优先受偿权的丧失。
3、成功将已移交给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该部分房产也纳入到可主张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
4、在案件进入执行后,促成案件和解,并为执行和解过程涉及到的风险进行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