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 | 林淑芬:彭某某诉某开发商支付工程款案件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名称:
彭某某诉某开发商支付工程款案件
彭某某诉某开发商支付工程款案件
标的额:
1000万余元
1000万余元
案件背景简述:
委托人承接了某总包单位的商住房承建项目,开发商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再转包给委托人。在项目施工工程中,开发商和总包单位迟迟未未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导致工程项目多次被政府要求停工。工程项目停工将1年后,开发商和总包单位仍无法取得取得施工许可,也拒绝办理工程结算,委托人遂起诉开发商及挂靠人要求支付工程款以及因停工产生的扩大损失。
委托人核心诉求:
1、指导办理结算,不启动鉴定程序;
2、支付工程款;
3、争取停工损失赔偿;
4、要求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人承接了某总包单位的商住房承建项目,开发商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再转包给委托人。在项目施工工程中,开发商和总包单位迟迟未未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导致工程项目多次被政府要求停工。工程项目停工将1年后,开发商和总包单位仍无法取得取得施工许可,也拒绝办理工程结算,委托人遂起诉开发商及挂靠人要求支付工程款以及因停工产生的扩大损失。
委托人核心诉求:
1、指导办理结算,不启动鉴定程序;
2、支付工程款;
3、争取停工损失赔偿;
4、要求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办理亮点:
1、先行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确保委托人在案件胜诉后可供执行财产足以受偿。
2、诉讼过程中,协助委托人与总包单位多次谈判,最终双方同意不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协商确定了工程总价。
3、指导客户组织证据,成功将要求总包单位赔偿了停工导致的损失。
4、指导客户组织证据,实现了总包单位和实际施工人共同对案涉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1、先行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确保委托人在案件胜诉后可供执行财产足以受偿。
2、诉讼过程中,协助委托人与总包单位多次谈判,最终双方同意不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协商确定了工程总价。
3、指导客户组织证据,成功将要求总包单位赔偿了停工导致的损失。
4、指导客户组织证据,实现了总包单位和实际施工人共同对案涉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