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 | 刘泽基:王某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案由:
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案件名称:
王某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王某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标的额:
560余万
560余万
案件背景简述:
刘某某入职珠海某公司后,为配合该公司融资活动,出借银行资金账户配合供公司走流水,因此与王某、该公司之间存在多次大额资金往来,在此期间刘某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协议。因刘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纠纷,该公司为了报复刘某,于是安排王某将其与刘某走账过程中签署的借款合同以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将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归还借款。
刘某某入职珠海某公司后,为配合该公司融资活动,出借银行资金账户配合供公司走流水,因此与王某、该公司之间存在多次大额资金往来,在此期间刘某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协议。因刘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纠纷,该公司为了报复刘某,于是安排王某将其与刘某走账过程中签署的借款合同以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将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归还借款。
案件办理亮点: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将刘某接受指示走账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向法院还原每一笔款项形成的背景、过程,同时提交了刘某与珠海某公司以及刘某与王某、其他同事之间全部银行流水以及结合刘某与王某的社会关系向法院陈述双方缺乏民间借贷关系的基础,即双方全部资金往来都是基于刘某履行珠海某公司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最终法院采纳代理律师的意见,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将刘某接受指示走账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向法院还原每一笔款项形成的背景、过程,同时提交了刘某与珠海某公司以及刘某与王某、其他同事之间全部银行流水以及结合刘某与王某的社会关系向法院陈述双方缺乏民间借贷关系的基础,即双方全部资金往来都是基于刘某履行珠海某公司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最终法院采纳代理律师的意见,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