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 | 林淑芬:丁某被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名称:
丁某被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丁某被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标的额:
400万余元
400万余元
案件背景简述:
委托人是借款人(被告一)的姐姐。原告与委托人相识多年,在原告与委托人往来过程中,被告一与原告也相识。2014年12月10日被告一向原告借款60万元,并承诺按照1.5%计算月息,于2015年3月23日向原告再次借款300万元。原告在被告一无法按时还款后,找到委托人,称原告借款300万元给被告一,希望委托人作见证签名。委托人基于朋友关系,相信原告的说辞便签了名。
后原告将委托人和被告一诉至法院,要求委托人对被告一的债务本息400余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人核心诉求:
1、免除担保责任。
委托人是借款人(被告一)的姐姐。原告与委托人相识多年,在原告与委托人往来过程中,被告一与原告也相识。2014年12月10日被告一向原告借款60万元,并承诺按照1.5%计算月息,于2015年3月23日向原告再次借款300万元。原告在被告一无法按时还款后,找到委托人,称原告借款300万元给被告一,希望委托人作见证签名。委托人基于朋友关系,相信原告的说辞便签了名。
后原告将委托人和被告一诉至法院,要求委托人对被告一的债务本息400余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人核心诉求:
1、免除担保责任。
案件办理亮点:
1、通过严密的证据梳理工作,通过鉴定确认第一次借款的借条中,担保人签名非委托人本人签名。
2、通过从借条中未约定保证期限、保证方式等内容,即使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也应视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至2017年5月23日已满6个月,原告起诉时已超过保证期限,将委托人的责任免除。
1、通过严密的证据梳理工作,通过鉴定确认第一次借款的借条中,担保人签名非委托人本人签名。
2、通过从借条中未约定保证期限、保证方式等内容,即使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也应视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至2017年5月23日已满6个月,原告起诉时已超过保证期限,将委托人的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