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 | 高咏章:a公司诉b某、c某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
案件名称:
a公司诉b某、c某
a公司诉b某、c某
标的额:
180万元
180万元
案件背景简述:
b某、c某为D公司股东,现D公司欠付a公司款项且在a公司申请执行后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本,为此a公司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要求b某c某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某、c某为D公司股东,现D公司欠付a公司款项且在a公司申请执行后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本,为此a公司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要求b某c某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办理亮点:
律师庭后多次前往法院,向法官列明b某c某的出资情况,最后b某、c某无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庭后多次前往法院,向法官列明b某c某的出资情况,最后b某、c某无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